导入数据...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支委会议事制度
[王义辉“双带头人”工作室]  [手机版本]  [扫描分享]  发布时间:2024年12月16日
  查看:160
  来源:

信息技术学院教师第二党支部

支委会议事制度

 

     一、总 则

  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有关要求,为进一步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,充分发挥支部一班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保证支部委员会议决策的民主化、科学化、规范化,特制定本规则。

  二、议事范围

  1、讨论研究党建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。

  2、讨论决定机构调整和党员干部任免及推荐名单。

  3、研究分析党组织的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,处理和解决党组织自身建设中的重大问题。

  4、研究制定全委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计划。

  5、讨论工会、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提出的重大问题。

  三、会议的召开

  1、支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,遇到特殊情况,可随时召开。

  2、支委会议一般由书记召集并主持。

  3、支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能举行。

  四、议事决策方法

  1、支委会议题,由提出议题的书记或支委就议题作简明扼要的说明。

  2、讨论时提倡充分发表意见,发言要中心突出,观点明确。

  3、主持会议的书记要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纳集中,提出决定。

  4、支委会议讨论的决定和决议,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,由支委会成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。对决定重大问题及干部任免事项要逐个讨论。意见基本一致的,采取口头表决;经过充分讨论仍有分歧的进行举手表决,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。

  5、支委会决策时,应当认真考虑少数人的不同意见。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,双方人数接近时,除了在紧急情况下,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,应暂缓作出决定,进一步调查研究,交换意见,下次会议再表决。在特殊情况下,也可将争论情况上报上级党委,请示裁决。

  6、支委议事后,参加会议的同志,必须保守秘密,杜绝泄密现象,违者要追究责任。

  五、决议的实施

  1、支委会议决定的事项,委员要按照分工,各负其责,抓好落实。

  2、在落实支委会决议过程中,如遇原决议不当或情况发生变化,确实不能按原决议执行时,应及时提请支委会复议。

3、支部书记对决策执行情况,要及时或定期检查、催办和指导,保证贯彻落实。对支委会决策拒不执行或无特殊原因未付诸实施的,应追究责任。

4、每次支委会议应有专人记录,记录要实事求是,详细具体。

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。

信息技术学院教师第二党支部

2021324

 




(微信扫描分享)
编辑:王义辉